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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政府投资管理的“大闸门”

——记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中国财经报 06-06 00:00:36

投资评审与“财政大监督”

“财政投资评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技术评审,它实际上是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体现,属于政府管理行为,也担负了政府管理的职责。”湖南省省长助理、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首先就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责定位阐述了他的看法。他认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大监督”的重要环节之一。

李友志厅长所说的“财政大监督”理念,正是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近年来在评审工作中所秉承的工作路径。所谓“财政大监督”是指通过发挥和整合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等各类财政监管手段,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监管手段,以大力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正是在这种新的财政投资评审理念的支撑下,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是单纯把投资评审看成是政府投资管理的技术支撑,而是将其职能定位纳入“财政大监督”的范畴,逐步建立健全了规范、高效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新机制。评审项目和金额从2005年的6517个、185.37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1310个,376.38亿元,评审金额年均增长27%。特别是省本级增长更快,评审项目、评审金额由324个、15.84亿元,分别增长到379个、39.9亿元。

实现投资评审的“两个转变”

“财政大监督”理念的确催生了湖南投资评审管理模式的形成,并由此实现了投资评审的“两个转变”。

湖南省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张如田向记者介绍,“两个转变”即从“小评审”到“大评审”,从“被动评审”到“主动评审”的转变。

张如田说,过去的投资评审规模小,“送过来就审,没送过来就不审,2002年时一年评审才6个亿,现在省本级一年40多个亿,每年的增额非常大。”从全省来看,投资评审机构得到全方位发展,14个市州都成立了评审机构,一些市县机构像长沙县评审中心,己经将所有的财政性投资项目都纳入了评审范围。从机制上看,过去将投资评审中心列在经济建设处,只是对经济建设方面的项目实施有限的评审,2005年后,评审机构单独设立,评审范畴也从经济建设项目拓展到许多财政性支出项目领域,范围大大拓宽,实现了“做事有人员,办事有机构”。

而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不仅体现在评审机构自身对评审项目的能动性变化,更体现在许多项目管理单位对评审监管领域影响的认同感,而这也是评审中心职能发挥作用的体现。

湖南省检察院基建办主任佘建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对“湖南省检察官学院和办案技术用房”的项目进行评审时,一直是采取跟踪评审方式,而且服务意识很强,张如田主任5次到工地现场评审,中心的专业人员更是及时将项目中一些不符合规定、招投标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来。在项目操作中也是及时协调,既坚持原则又不失灵活性,既在宏观上控制,又在微观上提供技术支持,给项目单位极大支持。评审还使他们实现两个改变,一是改变了财政部门“管钱架子大”的观念,二是改变了项目管理由被动评审到主动评审的状况,促使他们加强项目管理。

“做大,做强,做优”

对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价,李友志厅长用了八个字:敬业、规范、团结、奉献。

湖南省财政厅石建辉副厅长对记者表示,目前投资评审在全省每年的评审额达300多亿,省本级40多亿,每年的年审减率为15%,全省节约了几十亿元财政性资金。对于一个中部省份来说,这些节省下来的资金能够更好地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

评审部门之所以能够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关键在于遵循了厅党组“做大、做强、做优”的要求,扩大评审范围,加强评审职能,创优评审质量。

张如田告诉记者,“做大、做强、做优”是评审中心始终坚持的方针,具体落实到评审中,就是以质量和效率为核心,提高评审结论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从评审的手段看,湖南评审中心有3个显著特点:第一是实行对重点项目派驻财政跟踪评审员制度。评审员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和监督,有效遏制了施工单位在签证中的弄虚作假、高估冒算行为。第二是注重加强项目“事前”控制。积极参与项目施工前期决策,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招标上限价格审查等措施,防止合同签订中规避招标、“肢解”工程和“低中高结”提高工程造价等现象。第三是将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有机结合。除对重大工程项目组织评审员直接评审外,部分项目委托社会其他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评审机构进行复审,既保证了质量,又有效解决了评审力量不足的问题。

“看得见的节约”

在接受过湖南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项目单位中,许多单位对财政评审的效果用“看得见的节约”来形容。

湖南省工商管理局基建办副主任高本进向记者介绍,在“湖南省工商局整体搬迁项目”中,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从项目开始时就介入,首先是针对设计方案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除此之外,评审中心还根据行业的特点对项目的功能设置提出不少建议,在评审中对每个标段实行工程造价的上限值进行监控,招投标时也以上限值为界限。这种“评审关口的前移”使项目单位能够在工程进行中,及时掌控项目实施的情况。

高本进介绍说,“湖南省工商局整体搬迁项目”的评审均严格按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程序进行,整个项目建设面积达到39680平米,整个工期才15个月,其中还有两个工程被评为“湖南省建筑工程优质奖”,装饰工程被评为“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奖”。而在整个工期进行中,公共有37个标段,评审工作都是穿插进行,从没有因为评审而耽误工期。他还介绍,由于项目的建设期正是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化最大的时期,这给评审工作增添了一定难度,而评审中心能够适时把握政策,从实际出发,公正、客观的按程序评审,使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严格控制当时的市场平均造价之内,真正达到了“看得见的节约”成效。

 

(蔡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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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