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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审的组织管理和风险控制

评审工作组织管理与风险控制,是相互联系的。组织管理是风险控制的必要手段,风险控制是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组织管理与风险控制是评审工作的质量保证。

评审工作已进入第八年,组织管理按照螺旋式发展的要求,已上升到新的起点,需要逐步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建立系统的财政投资评审理论体系、操作体系、资源共享体系、风险控制体系。以下围绕评审风险控制谈保证评审质量。

一、   评审工作中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什么是评审风险:评审风险是被审单位管理中(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存在重大错弊,而评审人员没有发现,提交不恰当评审结论的可能性。

评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个要素。由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不是评审人员可以控制的,所以重点是了解检查风险。

1、固有风险
  固有风险,是指被审单位或运做事项先天性的(即指在不考虑被审单位相关的内部控制政策或程序的情况下)比较容易发生重大错误或舞弊的机会。他是评审人员无法改变其实际水平的一种风险评审人员所能做的,是评估构成固有风险因素的项目,进而修正其对评审证据的搜集。

2、控制风险
  是指被审单位内部控制未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其管理、运做事项错弊的可能性。同固有风险一样,评审人员只能评估其水平而不能影响或降低它的大小。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可能完全保证防止或发现所有错弊,因此,控制风险不可能为零,它必然会影响最终的评审风险。
  3、检查风险
  指评审人员通过预定的评审程序未能发现被审单位管理、运做事项存在的重大错弊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评审风险要素中唯一可以通过评审机构进行控制和管理的风险要素,也是
需要重点讨论的。其特点是:(1)它独立地存在于整个评审过程中。(2)检查风险与评审人员工作直接相关。它直接影响最终的评审风险。在实际工作中评审人员通过收集充分的证据来降低检查风险,从而把总评审风险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检查风险水平和重要性水平决定了评审人员需要实施的实质性评审的时间、范围以及所需收集证据的数量。

在实际工作中,评审人员无法查出重大错误或舞弊的或然率,决定于两个因素:(1)抽样风险;(2)非抽样风险。
    抽样风险,是指由于评审人员未对被审单位全部工作细节做百分之百的审查,结果可能无法查出重大错误或舞弊。由于受时间与成本限制,评审工作无法逐笔详查。避免此类风险,目前采用的是在发现疑点基础上的判断性抽样,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评审中若发生抽样与实际情况相背离,处理的办法是在财政部未批复的情况下,针对背离问题,二次进点,修正评审结论。

在成本可以接受的情况下,评审时间不能安排过紧。对于限时完成的批量项目,需多安排评审组,以减少每个组的评审量,至少保证对所有疑点的检查覆盖。
  非抽样风险是指评审中对于被审单位重大错误或舞弊未予查出,并非由于抽样问题。此种风险来源于:

(1)人为的错误,例如未能根据现场踏勘、资料审查、相关人员谈话分析、判断出问题。这种情况是评审中经常发生的,避免此类风险(1.1)需要评审人员对自己不清楚的问题主动询问,单位也需要有能够解答疑问的专家。(1.2)批量项目,由业务骨干牵头,人员分大组选相对复杂的项目进点,审出问题,分类形成报告后交评审面上小组,让小组进行相对容易的比对式审查。

(2)由于对项目缺乏必要的了解,采用了不适当的评审方式;避免此类风险:评审进点前,在当地进行对同样项目的情况了解,请该类项目管理专家讲课,收集有关技术标准、政策性资料,有针对性的制订评审方案。

 (3)难以查出的蓄意做假。避免此类风险(3.1)对口碑差,缺乏内部控制,管理不善,纪律涣散的单位,需保持高度警觉,外松内紧,快速反应(快速收集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谈话,作好现场记录)。(3.2)延伸审查,多方核对。(3.3)与专员办、审计部门联系,查找已有的审计资料,取得线索。

非抽样风险,一般来说,反映出评审工作的计划及督促指导不周(疑难问题,没有适当的人员可以咨询解决,使评审人员作出错误的判断),评审人员的能力达不到要求、不愿咨询、人为疏忽等情况。现场评审要求对评审工作有充分计划,必要的督促指导。否则,不但影响工作效率,而且影响工作效果。例如评审人员(特别是临时外聘人员)不尽了解评审目的,工作疑难未予适时解决,工作进度未予有效控制,结果在时间的压力之下,草率完成评审工作,错误在所难免。

4、评审中检查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评审人员素质风险:由于评审涉及面广,评审人员素质、水平、技能、知识结构和范围不能满足不同项目评审的工作需要,造成失察。

    (2).工作量风险:工作量与工作时间不匹配、安排不合理及缺乏钻劲的蜻蜓点水式审查,都形成工作量风险。
    (3).信息风险:对被审单位提供的不真实的工程、财务、管理信息,评审人员囿于时间和专业水平不够、信息渠道不畅、获取信息成本太高、过于费时等原因,造成报告情况不实。

4).方法风险:评审的方法偏重于事后、时点监督,没有实时的、动态的、全过程的事前、事中监督衔接,很多问题难以发现。如工程审查中的隐蔽工程问题。
      (5).手段风险:手段相对落后,缺乏评审应用软件,缺乏系统资源共享。量化分析少。还有些问题如贪污受贿,评审手段无法查证,缺少执法执纪机关的特殊手段。
   
   (6).报告及结论风险:评审结论是对被审单位履行经济责任、管理责任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涉及被审单位的切身利益,任何不实或不当的结论,都可能会引起争议直至行政诉讼。一是证据不足的结论(明知对方作贼但未抓住作贼的手)。二是用词不妥的结论。但更多的是囿于各种原因,评审报告定性模糊、问题含混,语言似是而非、难以自圆其说,数字错误;结论模棱两可,委托方无法审批。
   
   (7).制度风险:法规、监管制度、部门及行业规章是否适应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我国地域辽阔、发展又极不平衡,一个政策不一定在所有的地方都适用,存在制度风险。
   
 评审目前还不能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系统和权威的评价,其潜在的制度风险无法发现和评估。
       (8).成本风险:只考虑评审的可行性、可能性、必要性,只注重成果,不注重成本,高投入,低产出。(我们的成本比事务所高)

二、通过评审组织管理规避和花解评审风险

投资评审应具有发现功能和评价功能,但任何审查,都不可能做到将所有问题一网打尽,即评审风险可以控制减少,却无法消除或完全避免,为保证评审结论的精度(建议不用评审结论准确一词,评审质量是通过精度来控制的),将风险控制在可容忍范围内,即不影响委托评审方投资决策,需要评审质量管理。评审质量管理需通过质量体系来运作。财政投资评审质量体系必须满足投资全过程控制的需要。对投资全过程评审的质量管理,需从四方面入手:

(一)质量管理

1、系统性文件:财政投资评审质量体系是由质量体系文件来具体体现的,质量体系文件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内容,需从三个层次考虑,使得与质量有关环节都能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第一层次是评审纲领性文件,确定评审工作方针、目标,管理模式,领导步距、部门及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权限,质量体系总体规划等。第二层次是评审操作程序文件,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评审任务,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第三层次是详细评审指导文件,在操作程序基础上,规范评审报告表述深度及内容,制定各种表格、作业指导书及办法。

    2、以人为质量控制核心:财政投资评审质量体系运行的动力是人的质量意识,必须全员参与,强调每个人不仅是评审者,也是质量检查者,还是管理参与者。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培养主人翁责任感。激励每个人第一次就要做好的积极性,克服评审工作中做事在人,成事在天;成事在天,错误难免的观念,以思想工作,制度约束为手段,要求大家从我做起,追求零缺陷,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在建立人的质量意识基础上,还应确定从事评审工作的人员所需具备的能力。质量保证,责任心和评审专业素养缺一不可,专业素养的培养,需要非速成式的系统培训,因为速成培训只能教会操作方法,不能形成思维方式,只能就事论事,不能解决评审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

对本单位的审查人员需建立业务工作管理档案,及时对他们的工作能力、表现进行评价,以便有针对性的督促、指导,培训。

面对评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多,评审中需要挑选协作人员(专家),为保证专家质量,需建立专家准入制度,对专家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查和登记。

分层次管理,分层次控制风险。分层:操作层、决策层、指导层。

    3、评审质量管理以预防为主:财政投资评审质量管理强调以预防为主,就是将质量管理从评审事后结果向评审事前、事中控制转移。即不是等评审报告不合格再去采取措施,而是使质量问题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在评审中减少和消除不合格时,尤其重视预防不合格。预防不合格,要求评审过程中管理层和操作层处于质量体系的控制状态,质量体系形成的文件,没有空话,制定的管理措施和评审方案可操作性,针对性强,使大家真正理解并坚决执行,并要求评审过程中决策层与专家组及时发现、纠正偏差。针对评审中潜在质量问题进行预测和防范,是预防的有力措施。潜在问题主要是1、由于文件的可操作性不强或过于繁琐,操作人员将执行文件视为负担,造成质量问题。2、文件规定脱离实际或文件之间规定不一致、相互矛盾,难于执行,造成质量问题。3、现场资料零乱,评审过程记录不全,影响评审质量。4、校对、审核未做文字记录,违背没有记录就没有发生原则,造成复查环节缺失,引发质量问题。5、校审发现问题后修改,应有修改记录,不能自行消化,要充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原因分析不明,以后还会犯同样错误。6、评审资料不按时归档,丢失,引发质量问题。

4、质量体系改进和完善:质量体系是在不断改进中得到完善的,而这种改进是永无止境的。任何情况下,本单位的质量体系都有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需通过经常性的质量监督,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手段,不断改进质量体系,造就质量的可持续改进,实现质量管理的良性循环。财政投资评审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快,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的网络,加强评审组织之间的学习、交流,信息共享会极大促进质量体系的改进和完善。

为了规避评审风险,需要按行业管理要求出台“评审准则”“评审道德准则”。评审人员只要按两则执行(评审人员履行必要程序和可以采用的必要的评审手段,无道德缺陷,),即工作无过失,对评审方法本身的局限性,违规、造假的隐蔽性造成评审未发现的结论偏差,可以免责。

  (二)、建立学习型组织

抓住三个知识转化过程,提高人员素质化解风险。从个人知识转化为组织知识;从外部知识转化为内部知识;从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将评审作为事业去发展,作为专业去钻研。自觉学习与规定学习相结合,提高知识共享水平。

(三)、评审工作追求满足或超出项目各利害关系者的要求和期望

评审工作要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追求工作成果满足或超出项目各利害关系者的要求和期望,降低障碍成本。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识别和理解同工程项目密切相关的各方的不同要求和期望。相关各方应该说总体利益是一致的(共赢、共损),但因关注的焦点不同,难免在一些问题上有冲突,需要组织协调。一份有份量的工作报告,基础工作有五点需了解:一是被管理项目有那些利害关系者,二是他们有那些方面的要求和期望,三是他们在每一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期望是什么,四是这些要求和期望有什么样的冲突,五是运用各种知识、技能、手段和方法协调这些冲突并满足或超出他们的要求和期望。

工程管理在弄清了项目利害关系者的要求和期望后,即可有针对性的,知己知彼,在充分的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通过有理、有节、有据的协调艺术,化解矛盾,缓和冲突。避免因工作方法简单,手段单一,用词不当,以压服代信服,造成工作被动。

围绕提高社会认可度为核心提升评审工作的共信力和价值感。在内部建设、工作积累基础上,使工作进一步上台阶。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工作重心放在练好内功,内外兼顾,逐步促进外部工作环境的优化和外部影响的强化。

加强与政府综合管理部门的协作与沟通,避免孤军作战,组织社会网络,取得理解与配合。管理体系分三个层次:操作层、决策层、顾问层(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邀请有关综合管理部门领导和社会知名专家学者进入顾问班子,培育有利于管理工作开展的大环境,在各个环节有效降低障碍成本。

(四)、评审工作系统化管理

1、工作组织与管理的PDCA循环

优质高效的管理工作组织与管理,需要采用能够实现持续改进的方法,即PDCA循环方法。

2、团队建设

评审工作强度集中、专业性强,需按团队建设要求,重视核心层的培育,树立标杆,在评审中心起示范和牵引作用,带动所有人员完成组织既定目标。

三、降低评审风险的技巧

1、克服评审工作障碍

评审工作中,由于被审单位自我保护造成的障碍,既增加评审工作风险又增加成本,化解和降低工作中的障碍带来的风险,贯穿于评审工作始终。

评审中指出被审单位管理中的问题,核减投资,被审单位不可能愉快接受,需要有诉说和解释的渠道,工作中,必须做到允许别人把话说完,如果不让他在评审时说,被审单位必然要在其他场合或向上级部门反映,易产生误解和上级部门对评审结论可靠性的疑虑。我们希望评审结论尽可能的被被审单位接受。具体做法是

1)从收集资料开始,分步盖章,工程决算审查:量、价分别盖章,掌握足够资料,促使被审单位认可评审结论。

2)对于被审单位要求在评审报告中反映他们的意见,具体做法是:原则问题不让步,单位困难要反映,合理合归要认定,合理不合规要说明。说明的目的是为今后的政策修订提供依据。如被审单位发生的招待费问题,经过评审多次反映,得以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给予安排。评审工作需要实现工作成果满足度的最大化,即不仅满足决策层需要,同时要提高社会认可度,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减少障碍,评审是对协调和谈判有很高要求的工作,耐心、细致在时间许可的前提下,再多都不过份。

3)对于批量项目,同一类问题,必须是同样的处理意见,该类项目,被审单位对评审结论往往互相通气,如处理意见不一样,被审单位一是质疑,二是告知财政部,造成评审机构被动。委托评审单位也会产生疑虑,造成发回重审。

4)好的评审报告必须有时间保证,对于批量项目,在时间紧的情况下,需要将工作量划分为常规工作量和重点工作量,常规工作量主要是针对疑问少的项目,重点工作量主要是针对疑点多的项目,重点工作量项目时间安排,需达到常规工作量项目的两倍,有延伸评审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实际评审工作中,出彩的评审报告都是重点工作量项目产生的。以重点工作量项目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同时做项目的其他项目组,便于互相提醒,保证评审重大方面披露无遗漏,也减少了评审风险,提高了评审质量

   (5)宣传评审职能,减少委托方、公众对评审工作的期望差。由于受评审手段、评审方法的局限性(取样等)、时间、成本的限制,评审违规、造假行为的隐蔽性,不可能将问题、错误一网打尽。在必要的时候要能够证明自己在评审过程中没有过失,以企免责(在评审过程中恪守道德规范、保持评审谨慎)。

2、        规避评审工作风险的原则

由于项目建设具有多因性、多维性、动态性等特征,因此工程管理工作成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时效性,其准确性受多因素影响,避免风险,需要制定规避风险措施。做法是通过确定评审原则来实现。主要原则是:

(逐条举例)

1)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原则

2)批准建设要素限定范围内原则

3)审计结论确认原则

4)合规、合法合同确认原则

5)占有不同资料,形成不同成果原则

6)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原则

7)评审权限原则

8)不干涉相关单位正常工作程序原则

    3、通过评审的个性化工作降低风险

    由于建筑产品具有单件性特点,工作报告应当具有鲜明的个性化,在工作中强调统一共性化部分,挖掘个性化部分,个性化的内容往往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评审”两个字反映了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评和审。工作内容不同,侧重点不同,追踪问效项目,侧重点在评,即以审为手段,进行数据采集、甄别、信息挖掘,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性、综合性分析达到评的目的。专项核查,以审为主,决算审查,评审均等(举例)。

    根据管理工作内容,充分分析决策需求。任务安排单位对基层的深入程度不可能达到办事人员的深度,工作中根据现场情况,需要因时、因地拿出补充意见,作为政策建议反映在工作报告中,增加报告的深度。在工作中,把按任务安排单位要求完成,作为基本标准,强调个性化的建设性成分作为超出预期的优化要求(举例)。

    工作中,注意发现焦点、热点、亮点、特点,有其一,进行整理就有了深度。报告不在篇幅长短,在于是否有出彩的地方。写报告时注意:1、抓住中心,直奔主题,减少淡化主题的过多铺垫。2、报告不是在工作结束后再动笔,工作进展的每一步都要及时记录,包括疑问、想法、发现的问题等,作为初稿进行素材堆积,在此基础上整理、酝色形成报告。与写文章一样,要重点突出、语言精练、前后呼应(举例)。

4、松紧度掌握尺度

由于项目存在前述的多因性、多维性、动态性特征,使得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弹性,弹性掌握程度的控制,直接影响工作的质量和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处理方式是:原则问题不让步,单位困难要反映,合理合归要认定,合理不合规要说明(举例)。说明的目的是为今后的政策修订提供依据。

5、责任分摊

由于评审机构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在接受委托的前提下,实施财政监督,减弱了依法评审的力度。避免风险必须强调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原则,即被审单位对报送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评审机构对资料分析、核查、计算的准确性负责。

优质评审报告需要各方面因素的最佳组合,审查工作质量保证需要建设单位配合,各负其责。

6、对报审资料质量要求

在评审中,注意对报审资料的质量要求:如工程预算,在国家没有编制工程建设总预算的情况下,需要出台办法,对工程预算编制、建设单位内审提出要求。

7、注意时点的选择

现阶段工程预算审查时点的选择:事中任一时点,子项工程进度总是呈锯齿状的,有已完工程、在建工程、未开工子项,在可以选择时点的前提下,时点选在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合同已签定,主要建设要素已确定。

现阶段,工程预算审查防超概注意事项。举例

工程决算审查时点选择:在工程建设完工、或尾工小于5%的时点及时审查,此时建设单位人员完整、工程量便于核实、问题也易于发现。

8、签字盖章

评审过程中,为避免审出问题后,建设单位拒绝签字,从收集资料即开始要求建设单位盖章,审价量、价分开签字盖章,步步为营。

9、前期准备

评审前期准备中,采用换位准备法,逆向思维,假设自己是被审单位,会从哪些方面进行准备。

10、风险控制计划

风险控制需要分阶段进行,事前分析、预测,制定相应对策,关注前期准备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事中对已发现风险进行分类,修正事前对策。事后相关审查项目汇总、比对,重大事项复核,纠正处理偏差。

11、评审的法律应用

评审中注意法与法之间的衔接和联合应用。举例(合同法和招投标法)。评审涉及主要相关法律:预算法、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建筑法、仲裁法等。

举例:某教育楼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教育楼后续场外附属工程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也由教育楼主体工程中标单位承建,其造价按国家定额规定计算后下浮10%确定,所有投标人在招投标时均表示响应。招投标结束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其中合同专用条款明确规定教育楼场外附属工程也由中标单位承建,其造价按国家定额规定计算后下浮8%,且合同规定专用条款解释顺序先于招投标文件。在评审确定场外附属工程造价时,下浮率如何确定?

对于此类问题,下浮率应按10%确定。其理由是:

1)、工程招投标至合同签定过程对应于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程序为:招标—要约邀请,投标—要约,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的承诺。合同的承诺即表示建设工程合同实质已成立。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合同法规定)。

2)、《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建设工程合同实质性内容在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时就已经成立,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调整造价下浮率,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合同订立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是有限制性规定的。上述在合同签定中,将造价下浮率由10%调整为8%,不符合招投标法,也损害了其他投标单位的利益(潜在中标人)。其实质是该项目合同有效,个别合同条款无效的问题。个别合同条款无效,是条款内容不符合招投标标法。

    12、风险控制的自我保护

1、评审工作中,评审人员必须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反”评审行为。注意分清责任,报告语言必须严谨。举例

2、评审机构需要建立评审风险基金。

    13、资源利用的风险控制:(评审质量风险、人员廉正风险)

1)、评审工作资源主要是人力资源,对评审协作专家,要避免雇佣观点,强化责任意识,需要制订评审协作专家管理办法,明确专家准入条件、加强培训、有效约束、工作适应性和业务能力考核、长期激励措施。

2)、评审组组员(包括协作人员)以阶梯状布置,建立主副审制,便于及时形成主导意见,明确权责。

3)、核心审计专家相对固定,便于评审机构统一要求、定期培训。

14、工作持续改进

    工作的持续改进,需要多渠道的学习,其中包括向被管理单位学习,向兄弟管理单位学习。由于工程管理工作涉及不同行业,管理人员应当树立工作过程是学习过程的理念。按照工作程序,前期利用收集到的资料学习,前期培训学习,过程中向被管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只是这种学习必须是有所准备,对被管理单位情况有所知的探讨性、互动性学习,最基本的要求,不说外行话,否则会影响管理工作的权威性。

管理工作需要在不断的改进中稳步推进,而这种改进是无止境的,任何情况下,本单位的工作都有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须通过经常性的思路、理念清理,吸收各方面的营养,通过加强组织之间的学习、交流、信息共享实现可持续性改进的良性循环,赢得共同的持久成功。

15、外向联系:与有关部门(造价管理部门、法制局、发改委等综合管理部门)建立经常性联系,取得理解和支持,推进评审职能发挥。举例

16、合格工作成果对人员的基本要求:工作熟练程度、工作技巧、判断力、思辩能力、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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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6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