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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十一五”时期发展纲要》的通知

近年来,全国各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为了进一步明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十一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更好的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预算管理中的作用,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根据《全国财政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精神,组织拟订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十一五”时期发展纲要》,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实施。

附件:《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十一五”时期发展纲要》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一五”时期发展纲要

 

一、七年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基本评价

全国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七年来,在财政部党组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支持下,财政投资评审立足服务于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为财政部门核定项目支出预算、审批项目决算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成为实现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国普遍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节约财政资金方面发挥出明显作用。

目前,全国省一级财政部门除上海市外均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73%的地市和一些县(市)也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共成立财政投资评审机构500多家,在编人员近6000人,基本形成了全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系统。七年来,全国财政投资评审系统通过对财政投资项目的预(概)算、决(结)算评审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查,审出不合理资金1000多亿元,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

(二)有力支持了部门预算改革,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技术支撑。

年来,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在继续做好基建项目预算评审的同时,普遍开展了对部门支出预算中各类项目预算的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评审为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核定、安排和批复项目决算提供了科学依据避免了项目支出预算核定和项目决算批复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不断拓宽投资评审业务领域,探索了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的“先评审、后核定预算”、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先评审、后拨款”、在政府工程采购制度中“先评审、后采购”的评审工作机制,为财政改革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强化了财政预算管理监督职能,增加了财政对政府投资监管的发言权。

过去政府基建项目基本上是“以概代预”,财政部门对项目投资的发言权较小,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后,财政部门确定基建项目预算有了自己的依据,可以在概算的基础上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结果更合理、更准确的安排项目预算,增强了财政对确定政府项目投资额的发言权,强化了政府投资的预算管理监督职能。

(四)制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基本制度,评审业务逐步规范,评审质量逐步提高。

七年来,财政部颁布实施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等评审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制定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投资评审在财政部门管理制度上初步成为了预算编制、资金拨付、预算执行监督和追踪问效的重要基础工作。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还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了规范的评审业务流程、评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办法,评审质量稳步提高。

同时,应当看到财政投资评审作为财政管理中的一项新兴事业,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评审工作总体上还没有成为预算管理的必备环节,全国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职责不统一,评审业务不够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法制尚不健全等。

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财政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制约机制,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要求,“十一五”期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财政改革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投资体制改革服务的大方向,完善评审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规范评审业务,不断提高评审质量,为预算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项目支出预算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使评审工作成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监督的重要有机环节。

三、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发展目标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长远目标是:实现依法评审,使财政投资评审成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法定环节,使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成为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法定组成部分,使财政投资评审能够长久、稳定、规范的为支出预算管理服务。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十一五”期间的具体发展目标是:基本完成财政投资评审事业的主要基础性建设,实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职能设置和评审业务的基本规范,使财政投资评审成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一项较规范的基础工作。重点是按照预算管理的需要完成必要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体制建设、机制建设和业务规范建设,基本实现全国财政评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并在实现依法评审方面取得进展。

四、实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十一五”期间发展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体系,形成职责明晰的评审运行机制。

——通过制定有关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统一和规范在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体制中财政评审工作地位和作用,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设立规范的评审环节和规范的评审程序;统一和规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

——建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计划制度,有计划、有侧重地合理安排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结合部门预算项目库,逐步建立评审项目库。

——突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服务部门预算编制,从源头上节约财政资金。围绕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完善和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先评审、后核定预算”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项目前期论证,对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规模提出评审意见,从源头上合理确定项目投资预算。

——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工作中的“先评审、后审批”机制。通过修订完善原有的制度办法,强化对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力度,合理确定工程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

——适应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政府投资新特点,继续扩大评审范围。

——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评审工作服务于政府工程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的有效方式

(二)制定和完善全国相对统一的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规范,进一步完善评审质量控制体系,全面提高评审质量。

——建立项目预决算评审操作规范,规范评审方案、评审流程、评审底稿、稽核等评审基础工作。

——建立全国统一的预决算评审质量评价标准,建立评审质量评价体系,保证评审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建立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规避评审风险。

——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负责人制度和评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评审质量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专业齐全、覆盖面广的全国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共享的评审专家人才库。    

(三)推动财政投资评审法制化建设。

——争取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在项目支出的预算核定和决算审批两个环节上,设立事先评审程序;明确评审结论对预算核定、决算审批的依据作用;明确应纳入评审的项目范围;明确财政评审机构在评审环节中的职责等。

——推动评审立法工作。开展评审立法的调研工作,为推动制定《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条例》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四)努力建设专业化程度高、廉政高效的评审队伍。

——结合评审机构的业务发展重点,研究建立评审业务知识体系,加强评审人才培训。

——创新分配机制,吸纳优秀专业评审人才,进一步改善评审队伍结构。

——定期开展全国财政投资评审系统“三优” (优秀评审机构、优秀评审人员和优秀评审报告)评选活动,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争优创先的长效机制。

——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廉政回执、过错责任追究、举报制度等廉政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开发推广“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为实现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规范化、标准化提供技术保障

通过评审业务网络化和开发项目分类经济技术指标分析系统,实现全国财政投资评审系统的经验共享、信息共享和专家共享,全面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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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