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预算评审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栏目>会议专题>2006年全国地方评审中心主任座谈会

桂林座谈会评审工作“十一五”规划讨论摘要

(一)讨论比较集中的几点建议

 

1、机构定位:是规划的出发点和基础,必须予以科学的界定;

2、长远目标定位精准,意义深刻,具有提纲挈领的重要作用,可以完全采纳,但需要融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但具体阶段目标还需斟酌,比如应在评审体系建设上考虑得更周全,还应加入加强宣传和系统交流的内容等,即阶段目标应结合“三个服务”具体化,给全系统明确的努力方向;

3、措施:由于全国评审系统可谓百家争鸣,各具特色,而且发展的水平和业务开展的深度也不平衡,如何使措施具备普适性、可操作性是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

4、题目改为“发展纲要”或“实施意见”;

5、指导思想中“助手”改为“重要环节”;

6、关于法定职能和机构定位,可总结云南、福建的定位和职责来写;评审如何在预算管理中发挥作用,可结合北京、浙江经验写;

7、这个规划要发挥作用,需要借助财政部的名义转发来加强;

8、建立规划的滚动完善机制,因为一方面外部政策环境在变化,另一方面评审事业自身也在发展变化。

 

(二)地方评审中心主任发言要点

 

凌天强:

1、在指导思想中应突出:财政投资评审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是定位于专业技术保障这个角度的;

2、应在阶段目标中补充两点内容:如何建立财政投资评审系统的交流机制;如何落实廉政责任制。

 

窦玉明:

在指导思想中应明确以下几点:

1、构建一个财政投资评审体系,以便于科学规范评审工作;

2、明确评审系统内的上下级关系,即业务指导关系,以发挥部中心的龙头作用,并增加整个系统的凝聚力;

3、评审计划的编制问题很重要,能够由评审机构对拟列入评审计划的项目进行筛选和确定评审重点,并使评审结论成为财政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4、应着力创新评审的方式方法,从手段、内容等多方面进行创新;

5、评审工作必须与相关财政中心工作和财政改革结合起来;

6、创建一个省市交流的平台,以应对复杂的当前形势;

7、加强信息宣传、理论调研;

8、办好评审系统培训班。

 

郑耀:

1、关于机构定位问题,有两个定位:一是为财政资金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成为财政监督管理的组成部分。无论选哪一种,思路要理清;

2、机构转换问题:“评审机构”应向“审核机构”转变,浙江评审中心已更名为“浙江省财政预算项目审核中心”,评审工作明确成为“预算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评审结论是专家咨询意见,但也是财政中心工作和中心任务的一部分;

3、规划中的措施部分是最重要的,一定要具体化。

 

耿平:

1、云南五年工作经验总结最重要的归纳是: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评审,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

2、融入预算管理才能发挥评审的最大优势,应该从四算评审转向以项目预算评审为主,从大量的决算评审中走出来,进一步突出预算管理这一重点

3、关于机构定位一定要旗帜鲜明,评审是监管,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这毋庸置疑;

4、依法评审是保证,专业技术是优势,这两点也应明确;

5、目前我们面临很多困难,怎么运用可调动的资源,怎么利用总结出来的经验,至关重要。

 

王冕:

三个建议:

1、目标中应有刚性的指标,比如5年内机构覆盖率达到多少,以及专家库相关指标、质量标准相关指标等;

2、建立节约型社会是主流财政政策之一,应把这一观念融入评审工作;

3、评审与财政中心工作到底怎么结合、怎么落实,应该通过努力找到位置。

 

张淳:

评审发展规划在长期来看是非常有用的,精心策划后经部里批后下发地方意义很大。站在省市的角度看这个规划,没有意见;站在全国的角度,有三个方面的建议:

1、要明确机构性质、职责;关于自身定位,应围绕体制、机制和制度转换定位,体制是职责及性质,机制是“四先四后”,体现与预算编制和执行相结合的特点,制度是保障,要在这个认识下去转换;

2、在规划中,要突出重点,力求在一两个重大问题上有突破;要虚实结合,以实为主,写得更具体一点;

3、在自身建设上,基础建设、专业标准是重点。

 

朱旭初:

有八个具体建议,按三个部分讲:

1、第一部分:可以不写或淡化,但要有一个引言,用一两段话高度概括,一定要提出当前评审面临的形势。具体可这样写:一是多年来取得的成绩的概括,比如节约的资金、队伍和体系建设等;二是评审职能的作用,逐渐成为预算管理的一个必要环节,但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也影响了评审作用的发挥;以上两部分略写。三是引申,评审所发挥作用要结合当前的形势,因此需要一个中远期规划,这部分详写。

2、具体阶段性目标:一是明确评审要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二是重视文化建设:制定评审职业道德准则,培养评审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在宣传上全国联动,提高宣传规格和层次;四是所需要的评审人才要点明,可在全国选择3-5所大学合作;五是立法工作的推进也要系统整体推动;六是建立高标准的评审信息平台。

3、主要措施:法定职能和机构定位,可总结云南、福建的定位和职责来写,落脚点要准,才不会引起外部对我们加压;评审如何在预算管理中发挥作用,如何提高评审的计划性,可结合北京、浙江、山东经验写;绩效考评工作也要提;另外,这个规划要发挥作用,需要借助财政部的名义转发来加强。

 

王进同:

1、这个规划的题目过大,可考虑改得更合适一点,比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2、科学发展观要在规划中有所体现;

3、要明确评审是行政权力和法定环节,并明确与哪些法直接相关;

4、力争与透明预算试点相结合,与公共财政、阳光财政相结合,评审预算的真实和准确;

5、清理聘用人员,使中心成为组织实施管理的机构

6、要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实现系统的资源共享,包括人力资源;

7、建议将与大专院校开展合作写进去。

 

邓秀云:

1、应将调子降低一点,题目建议改为“五年规划”或“实施意见”;

2、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要强,避免抽象,否则会很被动;

3、由于全国评审系统发展不平衡,所以规划的通用性也应考虑;

4、机构的定性要准,如果地位不明确,一切都是空话;

5、具体的几点意见:内容中要突出总纲,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机构作用;关于目标,没有必要区分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关键在于近5年的目标;措施中体制、机制要具体化;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中哪些工作是要我们服务的,哪些是我们能服务好的要明确;“助手”一词不准确,建议重新进行职责定位。

 

张如田:

1、指导思想中要明确定位,突出与中介机构的区别,与财政厅其他部门是平级关系和业务关系;

2、体制、机制要解决,依法、依规、依程序评审,而不能再以“委托”的名义评审;

3、强化系统内上下级业务联系和业务指导。

 

罗瑞华:

1、“助手”改为“重要环节”;

2、应该突出技术优势,在技术专长的基础上研究评审问题;

3、认真总结评审机构应该干什么,而且应该统一到一个平台上去总结,因为全国机构不统一,存在明显差异,深度也各异,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如何平衡发展和系统统一是今后5年的重点;

4、制度建设:制定什么制度,解决什么问题要具体明确;

5、信息建设:怎么操作,达到什么目的、怎么实现共享,这些都应细化,因为各地评审机构任务不统一、数据不一样,也许可操作性可能就没有

6、规划中的措施都应具体化,给大家一个明确的方向。

 

刘宗敏:

1、该规划的题目大,可改为“发展纲要”

2、定位问题,全国不平衡,怎么定要准确,把各个地方的工作引向什么方向——是监督管理还是助手性质,是非常重要的;

3、目标要明确,具体目标要可实现,可操作性要强;

4、文字上要尽量精炼,具体措施简单写,不要有长句等复杂的文字表述;

5、信息化建设要投资,能否实现要慎重。

 

孙祖通:

1、题目需要改进;

2、机构定位建议为:利用专业技术行使财政监管;

3、可将“阶段目标”改为“具体目标”

 

马一华:

1、信息化建设:可建评审项目库、维修项目库、政策法规库等;

2、制度建设与人才建设并重,要特别注重现有人员层次的提高。

 

刘文忠:

1、“重要环节”、“组成部分”的提法比“助手”好;

2、体制定位应放在突出位置,这样才能创新、推动评审工作。

 

张荣生:

1、定位应以朱部长的原话来定,“助手”的提法层次还是比较低的;

2、提出几个确切的“转变”更好;

3、机构性质应明确;

4、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

 

李锦剑:

依《公务员法》,公务员中也有技术专业人员,所以评审是能够以专业技术优势争取依公管理地位的。

 

王青春:

建议该规划以财政部的单位发文形式下发地方。

 

王光亮:

1、长远目标不要可望不可及

2、评审机构本身定位应为管理型机构;

3、规划内容中细节不可多,而应成为指导地方的“大调子”

 

杨恒仓:

1、措施要细化、要具体;

2、不同层次的机构要有不同的对策,比如延安市评审中心与规划中的理想状态相差已经不大,而有些地方可能还要努力很长一段时间;

3、要先研究后策划,中间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成为规划和指导性意见

 

宋德华:

规划中的提法可以高调一点,以部名义转发。

 

杨志刚:

1、机构要正身,统一机构名称,并且定准职能;

2、评审要立业,统一做法,统一经费,成为财政监管的重要主体;

3、业务范围,重点要干什么,还得在规划中进一步明确;

4、去掉“委托”名义,“服务”二字也可用更恰当的词代替。因为“服务”这个概念不好听,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都是财政工作的组成部分,谁对谁服务都是不正常的提法。

 

刘乃林:

1、阶段目标应解决:职能问题,评审的组织管理问题,怎样成为财政中心工作的技术型保障的问题;

2、队伍建设中应注意培训的问题。

 

史学礼:

1、如果要作为履行支出预算评审的专司机构,部中心在重评审的同时还要重管理,指导地方评审机构;

2、“助手”要成为“法定环节”,并争取在《预算法》中明确。

 

鲁国贤:

“争取基本普及地市级财政评审机构的建立”这一措施,在一些地区是不适当的,无法实现。

 

徐兴荣:

1、不要急于出台“十一五”规划,可以做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由财政部批转,具体实施细则再由部中心定;

2、由部办公厅批转纲要全文最好,或退一步批转全国评审工作2006年工作计划,也可以达到相当的效果;

3、“委托”二字太敏感,要争取去掉;但争职能一定要讲方式方法,不张扬,分步进展,分解实施。

 

唐崇卿:

1、以财政部的名义来颁发这一规划,效果最好;

2、抓住部门分类支出改革的机遇,将评审工作结合进去,引起各级领导重视;

3、评审职能要进一步规范、统一。

 

王崴:

1、阶段目标:加入上级中心对地方业务指导的内容,并加入加强机构建设的量化指标

2、干好评审自己的事情,建立并完善评审系统。

 

陈朝阳:

指导思想中应提出:由财政业务部门提出评审要求,而由评审机构根据要求确定评审计划,选重点、热点的审,消除委托评审随意性大的问题;

 

(三)地方财政部门领导发言要点

 

黄世勇副厅长:

两点学习收获,两点具体建议。在具体建议方面,要解决好战略性和战术性两个层面的问

1、在战略性问题上,要具体、紧密地结合公共财政的框架,适应财政“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2、在战术性问题上,一是要考虑规划如何组织实施,才能使设想成为现实;二是应使规划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即要有用,而不能各自为战;三是建立交流机制,在系统内交流上做出安排;四是建立滚动完善机制,因为一方面政策环境在变化,另一方面评审事业自身也在发展变化,所以滚动完善机制具有前瞻性。

 

许丽萍处长:

1、指导思想:戴一些必要的“帽”,大处着眼;坚持为财政服务,转换“助手”为“法定环节”;关于职能定位,通过努力从“裁判员的助手”成为“副裁判”,最终成为“裁判”;“转换体制、机制”改为“理顺体制、机制”;

2、近期目标:设置不同层次的评审工作机制和体制;明确工作机制上的层次, 目前看来有三个层次,一是地方领导非常重视,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纳入评审工作,二是由财政业务部门给出项目清单,评审机构根据实际能力制定计划并实施评审,三是委托评审;

3、措施:要具体一点,比如如何在评审立法上取得进展、如何在制度化上有所建树、如何加强宣传工作、沟通工作等;

4、另外规划要征求有关司局的意见,争取以财政部的名义下发。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  2006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