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国财政评审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评审评价机构:
为促进全国财政评审工作经验推广交流,进一步指导财政评审系统业务工作,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于近期开展《全国财政预算评审典型案例选编(2022-2024年)》(以下简称《案例选编》)编制工作。现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征集
(一)征集范围。
2022-2024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评审评价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开展的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典型案例。
(二)案例要求。
1.案例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能够体现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工作的特点和成效;
2.案例内容应逻辑清晰、分析深入、脱密脱敏;
3.案例按照参考提纲编写(详见附件1),字数不超过3000字;
4.案例应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格式要求
(一)数据。
全文数据清晰明确,结论数据与分析数据保持逻辑一致。所涉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金额类数据根据实际情况不后补零(如:6.4亿元不后补为6.40亿元)。
(二)字体。
案例标题为黑体3号,一级标题为黑体4号,正文为宋体5号,数字、英文与前后中文字体一致。
(三)行间距。
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正文段前段后不增加行距,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一级标题居中对齐,段前段后增加一倍行距。
(四)图表。
表格在正文中居中编排,应有表序和表题并位于表格上方居中处,使用黑体五号字体,表序左对齐,标题居中对齐,单位右对齐,中间不使用标点符号,表内文字使用宋体五号字体。如有插图,插图应在正文中居中编排,应有图序和图题并位于插图下方居中处,使用黑体五号字体,图序后空两格写图题,中间不使用标点符号。图面应整洁、布局合理,线条粗细均匀。弧线连接光滑,尺寸标注规范,符合制图标准,图内文字使用宋体五号。
(五)引用。
如有文献引用,脚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问候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
(六)落款。
题目下方使用楷体五号注明案例来源机构。
三、报送要求
请各省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确保案例征集工作的质量,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yspszx2020@163.com邮箱,邮件以“地区+案例选编”命名。
(一)《案例》报送。请将所有案例汇总至1个文档,文档应为Word或WPS格式,并以“地区+报送案例数”命名。
(二)《案例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以“地区+案例汇总表”命名。
电子版表格请登录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官网下载。
联系人:田梦 010-68553734
附件:1.案例参考提纲
2.预算评审典型案例汇总表
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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