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评审(评价)机构:
为全面掌握全国财政评审(评价)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工作,现就2021年度全国财政评审(评价)统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21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的业务数据、机构人员信息以及地级、县(市)级财政评审机构基本情况等,详见附表。
二、统计区间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三、填报要求
(一)各省级评审(评价)机构登陆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网页进行在线填报。点击进入http://36.110.197.34:8084,逐项填写“评审统计报表填报” 专栏的全部内容(密码同去年)。填报时间为2022年1月10 日和2022年1月17日两天,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从9:00至17:00。在线填报后,填写纸质附表一、二、三并盖章寄送至部中心综合处。
(二)各省级单位在2022年1月10日前,将以下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spszx2020@163.com
1.省级评审(评价)机构2021年工作总结。
2.2021年省本级新制定出台的有关评审、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办法以及领导讲话稿等。
(三)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避免数据信息迟报、错报和漏报。具体工作人员填报各项数据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各表之间数据对应一致。
(四)如遇数据填报相关问题,各单位联络人可通过扫码进入2021年度全国财政评审(评价)统计工作群咨询:
附表:
一、2021年xxx省财政评审(评价)机构业务量统计汇总表(附表1统计省内项目,如有财政部委托项目请单独列表说明);
二、2021年x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基本情况表;
三、2021年xxx省地市级和县市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联系电话:010-68553550。
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