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地方财政评审机构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第三十一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评审机构:
根据2019年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培训计划,部中心拟牵头与地方财政评审机构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第三十一期),现将本期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司局长专题之七;
(二)农业类项目管理;
(三)农业类项目绩效评价;
(四)政府性基金管理情况介绍;
(五)国际形势分析。
二、培训对象
部中心全体人员,各省级评审机构选派2名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
2019年8月13日至15日,上课时间共3天,12日报到,16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顺义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五、培训要求
全体学员全日制脱产学习,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廉洁规定。部中心将学员学习情况适时反馈给有关单位。
六、培训费用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的相关规定,培训费用每人每天为550元,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由各单位自行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缴费。
七、其他事项
(一)请学员自带笔和笔记本。
(二)报到时间为8月12日早9点至晚10点半,报到、缴费地点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一层,报到后到收银台办理缴费并领取房卡。
(三)请各单位7月30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sikongzijian@163.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1.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综合处郑基,010-68553550。
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岳瑶,010-64505059。
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
2019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