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地方财政评审机构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第三十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评审机构:
根据2019年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培训计划,部中心拟牵头与地方财政评审机构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第三十期),现将本期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司局长专题:当前我国税制改革与展望;
(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三)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管理;
(四)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绩效评价;
(五)数据分析方法介绍;
(六)弘扬中国精神,坚守诚信理念。
二、培训对象
部中心全体人员,各省级评审机构选派2名业务骨干。
三、培训时间
2019年7月2日至4日,上课时间共3天,1日报到,5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顺义天竺开发区丽苑街9号)。
五、培训要求
全体学员全日制脱产学习、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廉洁规定。部中心将学员学习情况适时反馈给有关单位。
六、培训费用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的相关规定,由各参训单位按照本单位参训人员每人每天550元的标准承担,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自行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缴费。
七、其他事项
(一)请学员自带笔和笔记本。
(二)报到时间为7月1日早9点至晚10点半,报到、缴费地点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一层,报到后到收银台办理缴费并领取房卡。
(三)请各单位6月12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sikongzijian@163.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1.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综合处孙阳,010-68553550。
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岳瑶,010-64505059。
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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