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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数字看评审工作创新发展

    2016是财政评审工作发展的转型之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 牢固树立服务预算管理的意识,扎实开展项目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结决算审核、专项核查等评审业务工作,全国财政评审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评审资金总额达57497亿元,比去年增长了22.66%,为强化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预算评审业务量主体地位突出。2016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含概算)评审资金总计33345亿元,比上年增长28.89%,调减资金4341亿元,平均调减比例达13.02%。预算评审业务占总业务比重过半,达57.99%,较2015年增长了约3个百分点,与各类评审业务板块相比,仍居首位。其中:省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评审业务量比上一年增长28.71%,平均调减比例达15.29%;市、县两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评审业务量比上一年增长21.40%,预算评审业务占同级总业务比重达到65.48%,平均调减比例达12.36%。从统计数据汇总看,四川全省预算评审额达到4569亿元,高居全国首位;四川、广东、浙江、湖南、河南、江苏、山东、河北、广西、福建、重庆、湖北等12省(市)全省预算评审业务量均超过1000亿元,突破千亿元的省份总个数比去年增加50%;厦门、北京、山西、西藏、广东、陕西、上海等7个省(市)本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评审业务量均超过100亿元,突破百亿元的省本级个数比去年增加了40%2016年,部预算评审中心2015年预算评审实现中央部门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预算评审范围,延伸预算评审内容。全年共承担了456个项目的预算评审任务,涉及部内9个司局、96个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资金达930.48亿元,其中出具评审意见的项目资金达833.99亿元,评审建议预算534.66亿元,调减299.32亿元,调减比例35.89%通过预算评审,强化了项目前期论证,增强了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切实有效地提升了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项目支出的合理性,为做好项目执行,提高项目产出绩效奠定了更扎实的基础。 

    绩效评价业务范围全面拓展。2016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业务涉及财政资金达629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评审机构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业务工作量达5219亿元,安徽、青海两省绩效评价业务资金额超过1000亿元。2016年全国绩效评价业务占总业务量比重为10.95%,其中省级财政评审机构绩效评价业务量占同级总业务量比重达到47.06%。部评审中心和一些省级财政评审机构不断扩大绩效评价工作范围,积极开展项目支出、专项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支出政策评价正成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新举措。初步覆盖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财政支出政策等全方位的绩效评价,并积极推进建立财政项目支出全过程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切实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政府绩效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工程结决算审核业务增长较快。2016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决算(含结算)审核资金总计达8563亿元,比2015年增长32.39%,调减不合理资金904亿元,平均调减率达10.56%2016年工程决算(含结算)审核业务占总业务比重为14.89%,其中市、县两级财政评审机构决算(含结算)审核资金量达7581亿元,比2015年增长了35.54%,占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决算(含结算)审核资金总量的88.53%,调减资金846亿元,平均调减率11.16%通过开展工程结决算评审,合理核定项目总投资,避免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他评审业务量稳中有升。除上述四类核心评审业务外,2016年计入统计口径的由财政评审机构组织开展的其他业务,主要还有专项核查、资产清查、标底审查、拆迁评审、全过程跟踪评审等。2016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专项核查资金量达4069亿元,占总业务比重为7.08%,连续两年下降,其中,市、县两级财政评审机构专项核查业务工作量为2029亿元,与省级财政评审机构专项核查业务工作量大致持平。通过专项核查,为财政部门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改进或调整专项资金提供了参考依据,有效促进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 

   2016年计入统计口径的由财政评审机构组织开展的其他业务,主要还有资产清查、标底审查、拆迁评审、全过程跟踪评审等,共涉及资金合计达5221亿元,占总业务比重的9.08%,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是地方一些财政评审机构结合当地财政工作实际,创新拓展评审业务范围,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评审职能作用、从多维度助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评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部预算评审中心更名和调整职责以来,有效推动了预算评审工作转型发展,进一步引领全国财政评审工作的发展方向,推进各地财政评审工作的深化,有力地促进了财政评审队伍的建设。截止2016年年底,云南、河南、辽宁、山西、宁夏、北京、山东7个省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先后更名为预算评审中心,并紧密围绕预算管理调整其评审职责,有效发挥预算评审在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适应新职责、新要求,切实完成好不断增长的评审业务量,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强化财政评审队伍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国财政评审机构人员编制数达14467人,比上年增长2.43%;省级以下设立财政评审机构数达2270个,比上年增加增长3.75%。同时,许多财政评审机构积极建立、充实专家库和机构库,进一步利用社会资源加强评审力量。目前,各省级财政评审机构建立的机构库中的中介机构数量已达992家,比上年增长13.37%;专家库储备的行业技术专家达到11686名,初步构建了相对稳定的财政评审后备技术力量。部评审中心2016年继续强化中介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拓宽协作机构范围,除原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外,新增加了资产评估机构和咨询服务机构。同时,不断充实专家库,目前部中心的专家库,共有专家7000余名,并对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专家参与项目评审的力度和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强。财政评审队伍建设的全方位发展,为财政评审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和财政评审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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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