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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加快建立省级部门预算评审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快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评审工作的通知》,从进一步发挥预算评审职能,全面建立省级部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提升预算评审工作规范性,增强评审结果约束性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要将预算评审实质性嵌入部门预算管理流程,参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职责分工方面,要求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流程,建立职责明确、协同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预算处负责拟定年度预算评审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部门管理处负责指导对口省级部门预算评审工作,对部门预算支出项目进行初审,根据财政项目库入库评审情况安排预算,评审中心配合预算处制订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具体承担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在评审范围划分方面,将拟入库项目分为部门管理处审核项目和评审中心评审项目。其中:人员类和运转类项目支出,已确定立项且有明确支出标准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定向采购或具有稀缺性、垄断性的项目,涉密程度较高不宜评审的项目,情况紧急需立即实施的项目等由部门管理处进行审核,此外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由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在规范评审程序方面,在项目入财政库之前,由部门管理处对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会同预算处和评审中心确定拟入库项目清单,报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同意后开展预算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中心将评审情况同时报送部门管理处及预算处。在强化结果运用方面,强调两个“不得”:未按要求开展评审的项目,不得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未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支出预算。同时,对申报严重不实、绩效目标不清晰、预算方案随意变动、审减比率较高的部门,预算处和部门管理处将采取通报、约谈、压减部门以后年度预算等方式予以督促,切实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

  通知的印发实施,有效解决了我省省级部门预算评审工作面临的评审职责不清、程序不规范、结果缺乏约束力等突出问题。下一步,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将在部预算评审中心指导下,按照厅党组部署和通知要求,着力完善预算评审管理制度,积极创新评审组织方式,努力提升预算评审效能和质量,让预算评审工作更好地服务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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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