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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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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 开拓创新 全面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近年来,江西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厅党组的大力支持和部中心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预算评审制度建设,积极搭建预算评审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合理优化评审组织模式,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扎实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做好课题研究,努力推进《预算评审办法》出台。长期以来,我省财政评审工作一直以基建项目决(结)算为主,预算评审工作只有等少数地市开展,与全国财政评审工作重心逐步向预算评审转移的要求差距较大,为此2012年我中心将《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机制的研究》申报为厅重点课题,并组织专家到省内外调研,吸取了兄弟省市预算评审好的经验,分析了全省预算评审滞后的形成原因,提出了今后开展预算评审工作总体构想,并草拟了《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下简称《预算评审办法》),在胡强厅长和分管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监察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等多个部门征求意见、反复沟通,2013425日,省政府办公厅以赣府厅【201365号文正式转发了《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暂行办法》,为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201366日,我厅专门举办了“全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培训班”,胡强厅长做了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解读了《预算评审办法》的主要内容,精心部署了下阶段全省财政预算评审工作。

二、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积极搭建预算评审工作平台。《预算评审办法》出台后,我中心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积极搭建预算评审工作平台,主要是:(1)与厅业务处室沟通,通过业务处室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送审项目预算,做到“先评审,后预算”。凡未经评审的项目,业务处室不拨付项目建设资金。(2与省住建厅招标办、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取得联系,就如何贯彻执行《预算评审办法》与他们协商沟通,得到了这两个单位的大力支持,他们先后转发了《预算评审办法》,要求凡经过他们监管的省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必须经过财政预算评审后,方能用于招投标,实现“先评审,后招标”。(3)与厅采购办沟通,厅采购办以赣财购【201318号文明确“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不予立项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在申报采购计划前,项目建设单位须按施工图纸编制预算,并报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经评审的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采购的最高限价。”,做到“先评审,后采购”。由此,省本级预算评审工作对内通过业务处室和采购办,对外通过省住建厅招标办、省重点工程办公室的配合有效开展起来。有关评审结论直接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最高限价或财政批复、调整预算及拨付资金的依据,有效发挥了财政评审的作用。

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多形式开展预算评审。由于我中心专业人员少,为了做好预算评审工作,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和专家进行具体审核,中心专业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评审全过程跟踪管理,如资料预审、评审结论复核、组织勘察现场、组织校对等。同时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多形式开展预算评审:(1)针对项目造价金额大、时间要求紧及技术复杂的项目,我们采用“背靠背”以编代审的模式,委托造价咨询公司与项目建设单位同时进行预算编制,结论出来后,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及双方预算编制人员面对面进行工程量核对,并形成一致性意见;在预算编制的同时,中心安排专人按照施工图纸,理出主材设备清单,组织询价后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并形成一致性结论;在量价一致的基础上,我们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调整预算,并形成最终的招标控制价;(2)针对一般性新建项目,我们首先用指标法分析,如指标正常或指标异常但能找出异常主要原因的,则采用“重点审核法”,委托造价咨询公司重点审核价值量大或指标异常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指标总体异常,但原因较为分散的,则采用“全面审核法”,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全面计算工程量,并合理确定主材设备价格及费用确定;(3)针对造价金额小,尤其是维修类项目,我们采用“实物对照法”,坚持现场勘察,评审项目可行性和真实性,快速估算工程量合理性、审核材料价格和取费合理性;(4)针对以软件开发和硬件设备为主的信息化类项目,我们采用“市场询价法”,联系不少于3家的专业公司进行询价,并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后,再出具评审结论。据统计,2013年下半年我中心评审预算项目84个,送审金额为7.84亿元,审减8100万元,平均审减率约10.33%。今年以来,预算评审业务得到快速增长,上半年评审预算项目84个,送审金额35.35亿元,审定金额31.32亿元,审减金额4.03亿元,平均审减率为11.41%;预算评审总量比去年下半年增加近四倍。

四、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为了满足预算评审工作的需要,我们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不断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1)及时制定了《江西省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特聘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库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面向社会、综合考评、择优选用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并管理中心特聘库,从评审方案、评审质量、评审效率、评审管理及评审纪律五个方面,设置14个指标,采用百分制对特聘机构及专业人员按项目进行考评,在制度上促使特聘机构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2)修改预算评审工作流程及完善相关质量控制表格,规范项目送审、任务分配、审核报审、现场勘察、三方校对、评审报告及资料归档等环节,使预算评审有序规范进行。(3建立随机复核制度,对特聘机构审核不到位的项目,经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中心可以另行安排机构再次进行全面评审,有效倒逼评审机构提高评审质量。(4)建立重大问题会商制度,对评审过程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中心集体会商讨论,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参与,确保重大问题处理客观、合理、合规,经得起历史的检查。(5)采用限时审结,在任务分配阶段,对项目审核提出具体时间,每周例会督促项目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有效地提高了评审效率。(6)采用廉政问题一票否决制,凡评审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不廉洁行为的问题,经核查属实后,将清退出特聘库,并不再录用。

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动全省预算评审快速发展。开展预算评审是我省财政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财政部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厉行节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委、省政府作出具体部署,对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更高了、标准更细了、程序更严了。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让每一项财政资金都用到实处,发挥最大的效益。为此,胡强厅长在201366日全省财政评审业务培训办上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预算评审工作,亲自抓评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并保障评审经费,开班至今全省累计新成立了20个县(区)评审机构,预算评审业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2013年全省各级财政评审机构累计评审预算金额506亿元,审减金额61.5亿元,比2012年预算评审金额249.63亿元,审减金额34.23亿元,翻了一番,其中九江、赣州两地市评审总量超过100亿元,宜春市从2013年才开展预算评审,当年就达到了70.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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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