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财政评审评价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评审评价机构:
为全面掌握全国财政评审评价机构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情况,现就2025年度全国财政评审评价信息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一)2025年1月至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评审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的基本情况和业务数据、地市级和区县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基本情况等(详见附件)。
(二)省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2025年业务工作总结,重点包括:
1.在预算评审、零基预算评审、绩效评价、支出标准建设等方面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着重突出2025年本单位开展评审评价工作的特点和创新性;
2.2025年推动落实《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举措及成效等内容;
3.在财政科学管理的背景下,对本单位未来发展的思考。
(三)2025年度印发的评审评价、项目支出标准相关的制度文件等。
(四)省级财政评审机构通讯录,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五)对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相关要求
(一)各省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将上述材料整理汇总后,于2026年1月30日前,纸质版材料盖章寄至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综合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4号楼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yspszx2020@163.com邮箱,邮件以“省份+年度统计”命名。
(二)请单位认真填报相关材料,避免数据重复统计,避免信息迟报、错报和漏报,填报各项数据后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各表之间数据对应一致。
电子版表格请登录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官网下载。
联系电话:010-68553517、010-68553535
附件:1.2025年X省地市级和区县级财政评审评价机构基本
2.2025年X省财政评审评价机构业务量统计汇总表
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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